关于平利、徐英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、分公司: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,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: 聘任平利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,主管公司的经营工作; 免去田俊同志公司总会计师职务; 聘任徐英华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。 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。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通知公告 2013年07月16日 0 点赞 0 评论 1962 浏览